:::
新聞稿
教育局畫地自限,弱勢生補助歧視!午餐費補助獨漏五專生
日期:2016-04-19    
「本市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就讀國小、國中時,享有教育局午餐費的補助,對弱勢家庭的經濟狀況俾益良多;然而國中畢業升學分流之後,進入專科就讀的孩子就形同『斷了炊』失去了補助,只能眼巴巴的看著就讀高中、高職的同學繼續享有午餐補助…」這是來自本市低收入戶家長的不平之聲,而教育局的回應竟是:五專屬於高教體系,並不在教育局職掌範圍內,無法提供補助。只因行政機關的畫地自限,本市弱勢家庭五專生就得受到補助上的歧視嗎?本席認為台北市教育局應該改變心態,調整作法,至少讓專一至專三的弱勢學生得和高中職學生享有一致性的午餐費補助。
這種對高中職及五專生歧視性補助方案從何而來?根據本市教育局「安心就學溫馨輔導計畫」規定,午餐費的補助對象包含就讀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學生,以及設籍本市但就讀外縣市公私立高中職之低收入戶學生等,獨缺對本市大專生的規定。然而,僅以學校體系的分類,漠視補助齊一公平性的補助政策,真的是制度上的不得不然嗎?檢視教育部「低收入戶助學金」補助辦法,提供低收入戶子女學業及操性成績達到規定之學生助學金,請領資格為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專前三年;而教育部為縮短公私立學校學費差距,配合十二年國教之「學費補助」,也提供就讀私立高中職及五專前三年學生學費補助。可以看出教育部對於這些弱勢家庭的補助是以補助對象的本身資格作為區分,不因學制的不同而有差別對待。
教育局以專科以上學校非其職掌範圍所以無法據以補助,如果此論點得以成立,那低收入戶的各類型社會補助豈無法統一由社政單位來處理?依社會教助法第十六條,政府社政機關有必要對中、低收入戶家庭提供教育補助。就實務來看,本市社會局對低收入戶家庭子女提供學雜費減免(高中職以上,二十五歲以下),交通補助(國中以上到大學)、生活補助(十八歲以上至大學畢業),這三種補助都不分學制包括國、高中、甚至大專,沒有任何學校體系在社會局的職掌範圍內,補助仍然可以運作順暢!
如果將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就讀五專者,併入現行教育局的午餐費補助範圍內,在經費層面上有何差異呢?以目前教育局所提供之午餐補助每學期補助5280元(每人每天55元乘以上課天數),以2014年,市府編列預算35,367.9萬元,補助4766人,年終決算數21373.8萬元,結剩8,760.5萬元。而本市有多少低收入戶家庭就讀專科的子女需要午餐費補助呢?依據104學年度第一學期向社會局申請補助的低收入戶五專(專一至專五)學生,僅僅28人!如依目前教育局所提供之營養午餐補助金額計算,一年所需金額僅僅15萬元之譜,對市府而言絕對是筆小錢,卻可以為低收入戶家庭學生經濟帶來巨大的幫助。
既然在其他針對低收入戶孩子的教育補助規定上,有專一至專三視同高中職學生予以補助的前例;社政單位亦能不受學制限制,只依資格,現金給付受補助對象的制度設計;在政府財政上,將專上學生納入受補助範圍並不造成太過經費,教育局實沒有拒絕補助專上低收入戶學生午餐費的理由,基於對弱勢家庭子女補助一致性的原則,教育局應儘速修改「安心就學溫馨輔導計畫」實施要點,讓低收戶家庭選擇不同學制就讀的子女,同享政府所提供的各種補助。
臺北市議員 簡舒培 議員研究室
上版日期:2016-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