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金額 |
說明 |
設計費 |
166,804,560.00 |
引用投資契約附件開發建議書之預估投入開發成本之建築設計費、聯合開發建物設計費、設計費之利息等三項合計2億1,385萬2,000元。惟因分構區投資人配合本府公營住宅政策辦理2次設計變更,分構區4棟之配置及房型均大幅調整,投資人尚未主張金額,其變更範圍約占本開發案建物量體1/2,站將前述估算費用加3成,級設計費1億6,680萬4,560元。 |
前期工程費 |
26,937,470.00 |
「防洪牆新設、抽水井新建及儲油槽報廢工程」,主要施作內容有防洪牆、電動防洪閘門、抽水井及儲油槽遷移等設施工程,當時因原投資人同意無償施作,並未提出預算書,該工程於102年10月16日驗收,由本局財產移交清冊所列總價為2,693萬7,470元,惟實際工程費用仍須依照施工圖所示設施品項、數量、規格、型式等確切估算,方能獲得,目前暫估2,693萬7,470元。 |
共構費利息 |
37,065,112.00 |
以100年5月台灣銀行基準利率2.816%計息,共3年11個月,利息約3,706萬5,112元。估算原則採當月台灣銀行基準利率以單利、計至104年3月31日截止。 |
前期工程利息 |
117,0164.00 |
以102年10月台灣銀行基準利率2.896%計息,共1年6個月,利息約177萬164元。估算原則採當月台灣銀行基準利率以單利、計至104年3月31日截止。 |
履約保證金利息 |
96,756,789.00 |
以95年11月台灣銀行基準利率4.685%計息,共8年5個月,約9,675萬6,789元。估算原則採當月台灣銀行基準利率以單利、計至104年3月31日截止。 |
合計 |
327,681,09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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