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稿
動物救援24小時全年無休破功!殺貓報案無人理!動保處、警察局互踢皮球
日期:2015-12-31    
  台北市議員簡舒培於今日(31)上午,針對僑生涉嫌虐殺流浪貓一案召開記者會。檢舉民眾指出,28日下午4點目睹事件發生,5點即向警方報案,凌晨又使用台北市動物福利APP向動保處舉報,經過26小時後(29日下午7點),警方與動保處人員才完成處理。簡舒培與民眾質疑動保處未建立跨局處的合作機制,導致在發現動物遭受虐待的第一時間無法得到需要的協助。簡舒培要求市府應檢討動保案件通報機制,對失職人員究責,勿讓更多無辜的生命受到傷害。
 
    台大一名僑生涉嫌於28日下午四時在大安區一處停車場勒死流浪貓,由法籍教授王嫻如目擊並救下另一隻正在受攻擊的貓隻。王教授隨即前往派出所報案,但警方卻以該事件應向動保處舉發為由,拒絕受理,引發當地愛貓民眾一度聚集羅斯福路派出所抗議。此事警方並未依照內政部警政署所頒訂之《警察協助處理虐殺動物案件作業程序》進行處理,也未主動引介至動保處,明顯有所疏失。
 
    此外,該民眾在向警方求助未果後,於29日凌晨利用動保處所設置的台北動物福利APP尋求協助,動保處勤務中心紀錄也顯示接獲通報。令人驚訝的是,號稱24小時救援的動保處直到29日上午8:30才開始蒐集相關事證,11時傳真移送案件,期間還完全沒有到派人現場進行實地了解。整個案件直到29日晚上7時左右,才在動保處人員確認,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副局長指揮下展開偵辦,製作筆錄。距離事件發生已經過了26小時。
 
    簡舒培批評,台北市警局未依據《警察協助處理虐殺動物案件作業程序》,於接到民眾報案後應隨即派遣人員到現場了解狀況,並立即通知動保處人員協同處理。本案中的民眾在向警察報案時,警方僅提供監視器錄影畫面,沒有通知動保處,也未有積極偵辦的作為,讓民眾對警方、也對市府喪失信心。
 
    簡舒培也抨擊,動保處於2010年接手動物救援業務,標榜24小時全年無休處理動物救援,在本次事件中完全破功。民眾於警察局不受理報案後,以電話、APP等各種方式向動保處進行通報,但動保處動物救援隊人員卻遲於隔日早上八點半才開始進行電話調查,隔日下午3點才開始與陳情民眾聯絡,本事件凸顯台北市夜間動物救援完全停擺,根本沒有24小時全天候救援的能力。另外,動保處的動物救援業務經常需要向其他如警察、消防等單位尋求協助,但在本案之中卻不幸的發現動保局與警察局間並未落實跨局處合作的標準作業程序,導致發生政府失能、當機26小時的窘態。
 
    本事件證明柯文哲市長所宣示的友善動物城市面臨巨大考驗。簡舒培要求台北市警局應向基層員警宣導協助辦理動保案件時應有的基本觀念,落實與動保處的橫向通報機制,於受理民眾報案時隨即向動保處通報,請動保處派員協同處理。同時動保處的動物救援工作顯然失靈,應重新研擬各時段動物救援SOP,尤其在人力不足情況,檢討夜間勤務人員配置,落實市府「友善動物城市」政策,維護流浪貓犬權益。

案發經過大事紀:
時間 目擊民眾 警方 動保處
28日下午1600 發現虐貓 - -
28日下午1700 警方不接受報案亦未通報動保處,僅提供監視畫面 民眾報案指稱有人目擊貓咪遭人虐待,並調閱監視畫面,確認嫌疑人車牌號碼 未受通報
28日晚上1800 - 追蹤車牌至該生宿舍查訪未果、與該校教官取得聯繫。同時間所內同仁繼續陪同報案人調閱監視畫面 未受通報
28日晚上1930 - 報案人先行離開,員警繼續蒐集監視畫面 未受通報
28日晚上2200 - 針對案發路段周遭加強搜尋貓咪及嫌疑人行蹤 未受通報
29日凌晨0230 民眾以APP向動保處通報 - 接獲APP通報
29日早上0830 - - 透過網路了解相關案情及蒐集事證
29日早上1100 - - 傳真移送刑事案件
29日下午1335 - - 聯繫陳情人,確認行為人有惡意傷害動物致死之虞
29日下午1530 受派出所通知前往派出所 嫌疑人由教官陪同到所釐清案情,報案人及相關友人陸續到場 彙整資訊發函移送刑事偵辦
29日下午1600 - - 接獲通報行為人已在派出所
29日下午1700 接受動保處訪談 動保處到所,認定本案屬虐死 到所與目擊者及行為人訪談
29日晚上1850 - 詹副分局長至派出所指揮偵辦 -
29日晚上1905 製作筆錄 警員製作筆錄 -
29日晚上1930 - 詹副分局長向媒體說明狀況 -
30日早上1015 - 依動保法及刑法毀損罪函送地檢署偵辦 -
臺北市議員 簡舒培 議員研究室
上版日期:2015-12-31